本文目录一览:

从夏朝到清朝的土地法是什么

1、中国各个时期出现过非常多的土地法,但是主要有三类土地法:井田制,均田制,自耕土地所有制。这三类土地法也展示了我国土地制度的衍变过程:完全国有制,部分国有制和私有制。

2、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唐朝是两税法,明朝是一条鞭,清朝摊丁入亩。我上学时总结过,现在记得不清楚了。

3、中唐——两税法。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资产征税。改变了税收方式, 由人丁税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宋——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4、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

夏商时期的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都包括什么内容呢?

夏朝以农业和手工业为主,土地掌握在各个部落的贵族手中。这些从业者主要包括美女、平民和奴隶。司寇和平民必须向贵族纳贡,而奴隶的收获则属于贵族。各个部落也要定期向夏王进贡。商朝基本上继承了夏朝的统治。然而,这一时期是手工业和制造业(青铜器)的全盛时期,大大提高了生产水平。

夏代的赋税说明,我国奴隶制朝廷建立后,曾经及时采取法律形式确立朝廷赋税制度。商朝仍沿袭夏朝的贡制,但商朝有自己的田赋制度,这就是助法。助法是建立在井田制度基础上的一种田赋制度。在商代实行的是井田制度,孟子记载:殷人七十而助。

总之,夏、商、西周,这三个奴隶制王朝,在统治期间实行的贡赋制度,是赋税制度的雏形。而这三个王朝的徭役,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国防安全,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农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受者,农民的赋税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是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文帝时实行三十税一,东汉光武帝把田租恢复到三十税一。汉代的编户制度使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夏朝实行什么经济和政治制度

1、经济制度:土地制度:为井田制;赋税制度:夏代的公社农民在耕种自己的五十亩“份地”外,还要耕种五亩“共有地”。政治制度:奴隶制、分封制 (说明)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可概况为奉“天”罪罚。奉“天”罪罚的法制观表现为; 一方面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于天命。另一方面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2、夏朝的政治制度是王权专制制度。君王是夏朝政治、军事和经济的领袖,同时也是最高祭司。夏朝的君主进行祭祀活动,以祈求天神的保佑和神灵的帮助,以保证国家的繁荣和吉祥。此外,夏朝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官制,各级官员较为清晰。 夏朝的经济制度 夏朝的经济以农业为主,同时也有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3、世袭制。夏朝(约前2070~前1600 )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根据史书记载,禹传位于子启,改变了原始部落的禅让制,开创中国近四千年世袭的先河。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家天下”,从夏朝的建立开始。

4、夏朝:分封制:古代中国的“天子”将土地分给王室子弟,功臣或古代帝王的后裔,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等。

夏朝的政治经济制度

1、经济制度:土地制度:为井田制;赋税制度:夏代的公社农民在耕种自己的五十亩“份地”外,还要耕种五亩“共有地”。政治制度:奴隶制、分封制 (说明)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可概况为奉“天”罪罚。奉“天”罪罚的法制观表现为; 一方面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于天命。另一方面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2、夏朝的政治制度是王权专制制度。君王是夏朝政治、军事和经济的领袖,同时也是最高祭司。夏朝的君主进行祭祀活动,以祈求天神的保佑和神灵的帮助,以保证国家的繁荣和吉祥。此外,夏朝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官制,各级官员较为清晰。 夏朝的经济制度 夏朝的经济以农业为主,同时也有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3、夏朝(约前2070~前1600 )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根据史书记载,禹传位于子启,改变了原始部落的禅让制,开创中国近四千年世袭的先河。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家天下”,从夏朝的建立开始。

4、利处 结束了禅让制,采用世袭制度,私有制出现。推进社会发展 弊端 出现了分封制,这个也是后期割据的隐患。奴隶制国家,等级制度森严,皇权、君权、父权不可颠覆。统治阶级的专政,崇尚“天权”,没有完善的法制制度。

5、现代以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区二里头村遗址中大型宫殿、墓葬以及许多青铜器的出土,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作为新石器晚期部落联盟夏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 。夏朝经济:农业:从很早的古代起,聚居在黄河两岸的夏部族,就已经以农业生产作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之一。到了夏代,农业有了明显的进步。

我国土地国有制和私有制的变化过程、

1、私有制的出现:母系氏族晚期这个时候只是单一的物品剩余,到了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第一个国家夏朝也就规定了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周时期的分封制也是保护土地私有制合法化的一种手段 这样一直持续到中国共产党的解放军与国民党军展开三大战役,每解放一个地区就宣布土地归于广大农民所有,颁布了《土地法大纲》。

2、农业合作化:在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国家基本上实现了把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3、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为:土地公有制、井田制、土地私有制、战国制度、地主。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原始社会的刀耕火种,早商周之前,原始社会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公有制。商周时期:井田制。

夏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对外

这段话虽然说的是殷周之制,但从这里所说的“成方十里”、“成十为终”是区划土地的单位名称看来,使我们可以肯定《左传》中的“有田一成”的“成”,反映了夏代井田制即公社所有制的存在。所以,古代文献中也多谓井田之制,“实始于禹”。

夏朝没有文字直接流传下来,所以,长期以来对其了解还主要依赖古代文献的记载,包括夏朝的国王、官吏、军队以及刑狱情况。现代以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区二里头村遗址中大型宫殿、墓葬以及许多青铜器的出土,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作为新石器晚期部落联盟夏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 。

由于各民族经济发展方向不同、水平不同,农业民族与周边游牧民族之间存在矛盾,有时发生战争。 民族关系的主要类型 同一国家内部的民族之间的关系 不同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 民族关系的表现形态 和平 和亲——作用是削弱民族偏见,促进经济文化交流。 互市——由官方控制的民族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

夏朝的国家机构:夏王:国家的最高统帅,掌管军事、政治、财政、宗教、宗族、部落,具有人员任免,与军队调动的权力。其他机构:后稷,掌管农业;司徒,掌管民政;秩宗,掌管宗族;作士,掌管刑罚;共工,掌管工程;司马,掌管军事;车正,掌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