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何文
- 2、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篇古文选自哪篇文章?
- 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何人,何时,何处?
- 4、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哪里?
- 5、“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何人,何时,何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何文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古时常州每年元宵,按例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宋朝有一州官名田登,深讳人用其名。以“灯”与“登”同音之故,是以不可言点“灯”,必言点“火”。若人不意触犯,田登辄大怒。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原文如下: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译文: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篇古文选自哪篇文章?
1、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州官放火 陆游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2、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
3、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意思是: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们点灯。《老学庵笔记》的写作时间,大约在宋孝宗淳熙末年到宋光宗绍熙初年这几年间。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4、它出自大诗人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书中写: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北宋年间有个州的太守叫做田登。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何人,何时,何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名言,是来源于避讳,在宋朝时期,有一位州官名叫田登,田登为了在百姓中树立自己说一不二的威严,便下令广贴布告,严令百姓不许再说“点灯”二字,因“灯”字冲撞了州官田登的“登”字,以后凡是言及“点灯”时,均称为“放火”。
〖出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 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出自南宋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典故讲的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哪里?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古时常州每年元宵,按例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宋朝有一州官名田登,深讳人用其名。以“灯”与“登”同音之故,是以不可言点“灯”,必言点“火”。若人不意触犯,田登辄大怒。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意思是: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们点灯。《老学庵笔记》的写作时间,大约在宋孝宗淳熙末年到宋光宗绍熙初年这几年间。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何人,何时,何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出自南宋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典故讲的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名言,是来源于避讳,在宋朝时期,有一位州官名叫田登,田登为了在百姓中树立自己说一不二的威严,便下令广贴布告,严令百姓不许再说“点灯”二字,因“灯”字冲撞了州官田登的“登”字,以后凡是言及“点灯”时,均称为“放火”。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成语,来自宋朝陆游所撰《老学庵笔记》,说宋朝田登做州官,要百姓避讳他的名字。因为“灯”与“登”同音,老百姓只能把“点灯”说成“点火”。元宵节放灯时,田登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出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 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