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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的遗产由谁继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财产,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如果失独老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那么其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2、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5、如果前夫争取到了抚养权,孩子应该继承的遗产在未成年之前是由孩子的父亲做为监护人来保管的,只得用于孩子的成长教育过程中,不得用于跟孩子无关的事情。如果单亲妈妈事先能立遗嘱的话,就不存在上面法定继承的事情了,可以在遗嘱中声明遗产是给孩子,还是给父母,还是给别人,都是有效力的。
6、失独老人的遗产由配偶和父母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朱元璋的继承人是谁
朱允炆继承了朱元璋的皇位,明洪武二十五年,朱标病逝,朱允炆被朱元璋立为皇太孙。洪武三十一年五月,朱允炆登基,改元建文。他实施削藩政策,罪相继废黜周王、代王、齐王、岷王,湘王自焚而死。建文元年七月,燕王朱棣借机起兵造反,史称“靖难之役”。
朱元璋死后是皇太孙朱允炆继承了皇位,也就是建文帝。但是因为朱允炆削藩,导致了靖难之役,随后被朱棣击败,朱允炆下落不明,朱棣继位。
大明朝朱元璋死后,由由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朱允炆(1377年12月5日—?),明朝第二位皇帝,明太祖朱元璋之孙、懿文太子朱标次子,1398年6月30日-1402年7月13日在位,年号建文,故后世称建文帝,又作朱允文、朱允汶。
朱允炆是懿文太子朱标第二子,但朱标的长子朱雄英早故,朱标原配常氏死后,朱允炆的母亲吕氏也得以扶正,所以明太祖朱元璋就视朱允炆为嫡长孙。
无子女的弟弟去世后,其房子由谁继承?
1、弟弟去世后,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没有后代去世后房子归谁没有后代去世后房子的归属具体如下:(1)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和父母继承财产;(2)没有配偶和父母的,由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3)房地产无人继承或遗赠的,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兄弟未婚无子女房产的继承人如下:若有遗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若无遗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父母;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不存在,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为父母双亡,弟弟未婚,首先可以确定弟第无父母、无配偶,而后应判断弟弟是否有子女。如果弟弟有子女,其遗产则应有其子女继承,您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则无权继承。
6、哥哥,没有权利继承弟弟的房子,但是如果外甥给养老送终的话,外甥是有权利,继承弟弟的房子。
单身人士死亡财产谁继承
法律分析:光棍死亡第一继承人是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还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具体情况如下:父母在世的,其财产由父母继承;若是父母双亡,但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的,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若是无妻儿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其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否则归国家所有。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独身老人去世的话,要看是否有遗嘱和法定继承人,如果都没有,则遗产归国家。而老人如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则按照遗嘱处理,继承人拿到老人的财产。独身老人没有子女,兄弟姐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1、法律分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分析: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3、法律分析:配偶、子女、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法律分析: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丈夫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1、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法律分析:丈夫死后妻子、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丈夫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分析:配偶、子女、父母。丈夫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4、具体来说,如果丈夫有子女,则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丈夫没有子女,则父母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没有父母,则配偶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没有配偶,则兄弟姐妹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则祖父母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再没有祖父母,则外祖父母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