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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尊崇共同祖先以维系亲情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家庭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是由氏族社会晚期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朝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宗法制度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制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强化了以大宗为代表的贵族特权地位。西周政治建制原则和指导思想。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与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1]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此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宗法制度的解释亦称“ 宗法制 ”。古代 维护 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 制度 。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 周 代 逐渐 完备。 周王 称天子,天子分封 诸侯 ,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 长子 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

根据《礼记·丧服小记》和《大传》为代表的汉儒的解释,宗法制度是卿大夫士的继统法,与天子诸侯无涉。所以他把君统与宗统分开,以为天子诸侯的继统为君属于君统,卿大夫士的继统才是宗统,而宗法制度是指后者说的。因此有“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 的说法。

西周的社会等级制度是什么

西周的社会等级制度是分封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分封制度: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

西周的社会等级制度是分封制,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武王灭商,西周建立,我国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即从不成熟的奴隶制转变为封建领主制。这一社会阶段,一直延续至春秋时期。西周的封建领主制经济,早在周人灭商以前的社会生产中即已逐渐形成。

西周时期的主要社会制度有分封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礼乐制度、西周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等。“西周”除了朝代名,还是东周时期的国家名称,即西周侯国(前367——前256),是战国末年周王室分裂的产物。分封制度。

西周时期的社会等级明确,西周时期的主要制度包含三个方面,宗法制度,分封制度和礼乐制度。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

夏商西周社会等级分明划分为天子,诸侯,大夫,士,平民,奴隶,标准是血缘亲疏关系。东周时期,周考王于公元前425年(周考王15年)封其弟于河南地,建立周公国,是为西周桓公。这是周王朝最后一次分封。自从这次分封后,周王的土地全部分封完毕,连自己也是寄居于此周公国,此时的周天子已与乞丐无异。

宗法等级制度产生于夏商,是维护各级宗主贵族统治地位与世袭特权的政治法律工具。西周是古代宗族国家制度的鼎盛时期,也是这一社会制度的成熟完备阶段。

西周宗法制制度

西周的国家实行分封制。即古书中所说的“封建”,而分封制的基础则是宗法。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

西周宗法制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最突出的特点。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宗法制简介:宗法制度亦称宗法制,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西周时期,一种按照血缘亲疏区分亲疏的制度——宗法制开始形成并逐步完善。这一制度在原始氏族时期就已经有所体现,但在周朝时期发展成为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体系。在宗法制下,等级制度严格,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等各级贵族都有明确的继承顺序。

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1、宗法制度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大小宗是对立的。特点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大小宗具有相对性。血缘纽带与政治相结合(国与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森严的社会等级。宗法制:内容: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2、西周分封制的主要内容: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隶,分给亲属、功臣等,封他们为诸侯。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平时镇守疆土,战时带兵随从天子作战。西周分封制的特点:神权与王权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3、分封制分封制实施以后,逐渐改变了商朝那种相对松散的方邦联盟式的政治体制,强化了天子对诸侯的统属关系。当然,诸侯国在封国内仍拥有地方实权,封国仍是一地方实体,与后代中央集权制下的地方行政组织全然不同。但这毕竟是由松散的方邦联盟发展到中央集权统一国家的过渡环节。

4、由上,我们可以提出:(1)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2)诸侯之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3)诸侯再将部分国土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将部分采邑分给作为禄田。这样,周王朝与分封诸侯国就保证了他们世世代代的血族统治,万里江山遂成一家。

5、宗法制是一种按照血缘关系亲疏来确定身份地位的制度,它在原始氏族时期已有雏形,但在周朝时期才形成完整的体系。 在宗法制中,从天子到士,每个人都有其固定的地位,这个地位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其核心是区分嫡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旨在稳固贵族阶级内部秩序。

宗法制度是西周时建立的吗(宗法制是什么朝代的?)

1、宗法制并不仅仅起源于西周时期,它的萌芽和发展历经了多个阶段。关于宗法制究竟是什么朝代的产物,可以明确地说,宗法制最初由夏朝确立,之后在商朝得以发展,最终在周朝走向完备。这一制度不仅仅是家族制度,更是儒家伦理纲常的体现,深深渗透于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

2、宗法制最初是由夏朝确立的,而后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宗法制度是按照等级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宗法组织制度,是文明社会对于原始的氏族血缘组织关系的改造与进一步利用。维护了嫡长子的崇高地位,是西周王朝宗法制度得以创建的基础和核心。

3、中国宗法制度的正式确立是在西周。西周宗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严格区分嫡庶,在确立嫡长子继承权的前提下,再在宗族内部分大宗、小宗,而大宗、小宗又复以正嫡为宗子,宗族成员皆须尊奉宗子。

西周的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如下:西周宗法制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最突出的特点。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宗法制简介:宗法制度亦称宗法制,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西周时期实行的宗法制,其核心机制是依据血缘关系来划分贵族的等级地位,旨在维护权力和财产的稳定,避免贵族间的纷争。这一制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始祖的嫡长子作为大宗,被称为宗子或宗主,承担着祭祀祖先的重任。如果宗子无法主持祭祀,庶子将继其后履行这一职责。

所谓宗法,就是宗族共同遵守的原则(1分),其中最基本:的一条是嫡长子练承制。(1分) 周王的王位必须由嫡妻的长子继承。其余儿子被封为诸侯或公卿。(1分)周王被称天于是天下的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