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统称
- 2、昏墨贼杀名词解释
- 3、夏朝法律制度的法律内容
- 4、中国法制史的主要内容?
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统称
1、其基本内容是以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法律性质的习惯法为主。至于以“禹刑”为名,实际上不过是夏刑“的代称而已。简介 叔向认为,晋国《刑书》中“昏、墨、贼、杀”的规定最早是皋陶所至,后来夏代的法律沿袭。
2、“禹刑:一般来讲是指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为追念其先祖而命名为“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刑,是三代刑法的总称。
3、禹刑 :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典为平定乱政而作,因追念其先祖而命名为禹刑,所谓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考,据《周礼o秋官o司刑》记载: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说明夏朝已经有了五种刑罚,共三千条。
昏墨贼杀名词解释
1、昏墨贼杀名词解释如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夏朝法律的名称,是后人为纪念夏的始祖禹而命名的。其内容已无法考证,仅有零星的文献记载。其中就包括“昏墨贼杀。”昏是指“恶而掠美”,即带有恶意去抢夺他人的美名。墨是指“贪以败官”,贪得无厌,败坏官纪。
2、昏:所谓“己恶而掠美为昏”。意思就是自己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但是,却欺世盗名,冒充好人,这在夏朝是犯罪的行为;墨:所谓贪以败官为墨”。意思就是贪污腐败叫做墨。汉语里面有个词,叫“墨吏”,典故就在此。贼:所谓“杀人不忌为贼”,可以理解成乱杀人就是贼。
3、所谓“昏”是指恶人欺世盗名,冒充好人。所谓“墨”是指贪污腐败。
夏朝法律制度的法律内容
法律分析: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中华民族从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所产生的法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史书记载,夏朝已经出现了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夏后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曾在“甘”(今陕西户县西南)发布战争动员令,即后来的《甘誓》。
刑罚制度 (一)昏、墨、贼,杀 据《左传》昭公十四年记晋国叔向引用《夏书》时所言夏的法律是“昏、墨、贼,杀。”昏,意为自己有恶行却去盗取别人的美名;墨,意为贪婪且败坏官纪;贼,意为杀人毫无顾忌。凡犯昏、墨、贼之罪者,《夏书》规定处以死刑。
夏朝的法律,大多属于代代相传的习惯法。原始社会的习俗,经过统治阶级的精心选择,或予淘汰,或改造为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习惯法。只有在奴隶制国家的支持下,才有可能赋予氏族社会的某些习惯以法律的性质。从夏朝法律的整体上看,夏王的命令也是重要的法律形式。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中华民族从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所产生的法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史书记载,夏朝已经出现了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并不是禹所做,而是他的后代---夏朝的统治者制定的,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来命名。
【答案】:(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 查证。(2)“威侮五刑,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危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的一条罪行。(3) 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
中国法制史的主要内容?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学科的基础课程,以研究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文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对历史上的法律思想、制度、司法及其相关社会基础的分析,借以认识法律文化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为全面深入地认识和正确评价现实的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上的帮助,达到为现时法制完善服务的目的。
礼法精神:礼法包含两个核心原则,即亲亲和尊尊。亲亲要求在家族内部遵循身份秩序,避免尊卑倒置;尊尊则要求在社会层面尊敬适当的人,维护君臣、上下、贵贱的序列。这两个原则体现了对君主和家族长辈的尊重。
二)春秋春秋时期是过渡时期,这时期的法制思想特点用夫子的话来讲,就是“礼崩乐坏”,从礼制思想向法制思想过渡。 (三)战国及其战国以后的秦朝这个时期的法制思想主要是法家的法治思想,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人,主要观点为“重刑轻罪”,“刑无等级”,“事断于法”,等等。